工傷索償的法律程序|由報告至賠償的完整步驟
當員工在工作期間或因工作而受傷時,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報告及申請補償。 根據《 僱員補償條例 》(Employees’ Compensation Ordinance, Cap.282), 僱主及僱員均有明確的責任和時限。 葉謝鄧律師行 提醒您,及早處理工傷事件,可避免索償延誤或法律風險。
工傷索償五大程序步驟
- 向僱主報告工傷(建議7日內)
受傷後,僱員應在合理時間內(一般建議7日內)通知僱主,並詳細記錄事故發生時間、地點及原因。 若僱主拒收或拖延,僱員可向勞工處備案或尋求律師協助。 - 就醫並保留醫療文件
受傷後應立即求醫,並保留所有醫療收據、病假紙及醫生報告,作為日後工傷索償的重要證據。 - 僱主向勞工處報告工傷
僱主必須於事故發生後14日內(死亡個案為7日內)向 勞工處(Labour Department) 呈報。 如僱主未有履行此責任,可能違法。 - 如有爭議或僱主拒付補償,可尋求律師協助
若僱主或保險公司拒絕承認工傷、拖延付款或低估賠償金額,僱員可委託律師介入。 律師會代為談判、提交申請及處理法律程序。 - 律師代辦工傷申請及法庭程序
律師會:- 整理醫療證據與病假文件;
- 撰寫並提交工傷補償申請書;
- 協助安排醫學評估報告;
- 代表僱員出席勞工處會議或法庭聆訊。
律師貼士:避免索償被拒的關鍵
- 及時通知僱主及勞工處,勿拖延。
- 保留所有醫療及工作紀錄,避免證據流失。
- 不要簽署任何文件或和解協議,除非經律師審閱。
- 如僱主拒報工傷或無保險,律師可代為向法庭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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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傷申報時限與注意事項
- 僱員應於事故發生後7日內通知僱主。
- 僱主須於14日內向勞工處報告。
- 如屬死亡事故,須於7日內報告。
- 工傷補償申請一般須於2年內提出。
及早諮詢律師,可確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定要求,避免索償因逾期而被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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